揚州農村商業銀行函證業務受理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22年08月31日
揚州農村商業銀行函證業務受理公告
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要求,現將我行辦理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要求
?。ㄒ唬┪倚袝褐唤邮芗堎|詢證函。
?。ǘ┰冏C函須以被審計單位名義出具,加蓋其單位公章、預留印鑒章,預留印鑒章應與被審計單位在我行預留印鑒保持一致。
?。ㄈ┰冏C函須由審計單位直接郵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并注明審計單位的具體名稱和聯系方式。
?。ㄋ模┰冏C函應使用《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中規定格式,函證數據必須明確、具體、規范,表格內容不應留白。
?。ㄎ澹┗睾掷m費能夠妥善收取。
?。徲媶挝徊扇「绞教峤辉冏C函的,須同時提供經辦人員身份證件及單位介紹信,介紹信應包含抬頭、經辦人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辦理事項、審計單位簽章等內容,并注明有效期限。
注:資產評估機構等第三方機構依法獲取單位授權后發出的銀行詢證函請參照辦理。
二、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為受理機構業務公章。
三、收費標準
我行銀行函證業務收費標準為手續費100元/份,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務價格為準。
四、回函方式
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辦理函證業務。
五、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揚州農村商業銀行運營管理部清算中心
聯系地址:揚州市邗江區同泰路107號
聯系電話:0514-82990290
六、業務服務與咨詢
?。ㄒ唬τ谖礉M足《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的來函,我行將拒絕回函。
?。ǘ睾幸蓱]或回函內容不完整的,請撥打回函受理機構電話咨詢。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揚州農村商業銀行
2022年8月31日